Monday, November 13, 2006

不配合拆迁,福建闽侯一教师受株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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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配合拆迁,福建闽侯一教师受株连
2006-11-14 09:07:55 来源: 中国青年报(北京)  网友评论 0 条 进入论坛

*   核心提示:福建闽侯一教师突然被调到偏远山区,教师本人不愿意,那么是组织上“考察锻炼”的原因么?然而两份录音带揭示了事件的真相

特稿早前报道:嘉禾拆迁,引发姐妹同日离婚(新京报)

闽侯县教育局教育督导室主任陈岚在录音带中话语:

陈岚:我今天不跟你讲“株连”不“株连”的问题,调不调,这工作该怎么做,我们也做不了主,我们作为职能部门也接受上面的指示。我今天不与你探讨株不株连的问题,至于这个问题你怎么理解都可以,局长说,如果我不下来,他们就调动我

陈岚:当然,这个是严格法律上说,这是没有权力干涉的。我们马保还有一个,女儿在廷坪工作,女婿是在祥谦中学,现在是叫女婿出来做思想工作,现在只能通过你先生去讲了,努力做这项工作,现在县政府是这样一个态度,如果他有其他态度,我们也做不了主

《中国青年报》记者 何春中 福建报道

10月24日上午,福建省闽侯第三中学的英语教师詹爱芬正在给高二(2)班的学生上课,突然被一个电话“催”走了。

从此,詹爱芬就再也没有在高二(2)班的课堂上出现。

就在此前一天的10月23日,闽侯县教育局作出一份针对詹爱芬的“教师借用通知单”,已教了8年高中英语的她被“借用”到较偏远的山区初级中学——闽侯大湖中学。

对詹爱芬突然被“借用”的理由,闽侯县委宣传部和县教育局人事科有关人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给出的主要解释是:该县教育局准备在全县范围内分期、分批抽调一批骨干教师到山区支教。

对此理由,詹爱芬却深表怀疑。她说,在她被“借用”前,从9月初开始,县教育局督导室主任陈岚就曾多次找她谈话,让她回乡下去做公公婆婆有关土地征用及房屋拆迁的思想工作。10月的一天,陈岚在和她谈话时,还声称随身带了对她的调令,并明确告诉詹爱芬,要是她还是做不通二老的思想工作,调令就会立即生效。

最终,詹爱芬没能做通公婆的思想工作,而等待她的也果真是一纸调令——“借用通知单”。

10月25日,詹爱芬收到了闽侯县教育局开出的“调令”,她正式被“借用”进大湖中学教学。11月1日,詹到该校报到。

随后,詹爱芬“被逼得与家人反目”,11月7日,她与丈夫办理了离婚手续。为防不测,詹爱芬把女儿也从闽侯县南屿镇上的幼儿园转到另外一家幼儿园上学,并不敢告诉别人。

对詹爱芬的“借用”果真是正常“借用”,是为了支教吗?

闽侯县教育局对“借用”原因说法不一

詹爱芬的履历显示,1998年她毕业于福建师范大学外语系,获英语专业八级证书。自1998年任教以来,一直从事高中英语教学及班主任工作,目前还担任闽侯三中英语教研组副组长。

在闽侯三中副校长杨真看来,詹老师书还是教得挺好的,学生反映也不错,工作比较认真,做事比较踏实。“詹的口语比较好,请外教过来办讲座时,都是她负责翻译、接待工作。”

11月9日,闽候县教育局人事科科长郑敏解释说,对詹老师“借用”通知单确实是10月23日开出的。现在提倡教育要均衡发展,今年县教育局出台了一份文件,要选择一批骨干教师到山区支教。目前山区教师比较缺,全县一共派了18位教师到山区支教,詹老师也在其中。

“在选调支教前,教育局人事部门是否征求过詹老师的意见?”记者问。

郑敏说,与詹老师沟通是学校的事,教育局督导室主任陈岚等找她谈过话。我们知道,詹老师本人是不愿意的。郑还强调,詹老师的支教是县教育局局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的。

对詹老师的“借用”是否涉及其公婆的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问题,郑敏表示,他知道县里有拆迁,但他不知道教育局里否开过动员大会,去大湖中学前,詹老师找他办过手续,“她跟我说了什么我记不清了”。

11月10日,闽侯县教育局教育督导室主任陈岚在他的办公室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却对詹爱芬去大湖中学“支教”一说予以否认。他肯定地说,詹老师去大湖中学不是支教,是“借用”,是想做第一个尝试。

“我是局务会议作出的决定的执行者,詹在学校里是业务骨干,支教大部分是年轻教师”。

陈岚说,詹老师不太愿意去(大湖中学),他曾在三中校长办公室里找詹老师谈了两次话。

陈岚否认在和詹老师的两次谈话中涉及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的问题。对闽侯县教育局在教师节这天召开的相关动员大会,他表示“好象没有,我忘记了”。但他强调,“这是两码事”。

陈岚还声称,据他掌握的情况,全县教育系统共有6名教师涉及其直系亲属的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问题,“我跟他们有接触,觉得其他老师的境界较高!”

两份特殊的录音证据揭示真相

11月2日,尚未离婚的詹爱芬的爱人何义(化名)向记者提供了两份闽侯县教育局督导室主任陈岚到闽侯三中找詹爱芬谈话时的录音(以下文字根据录音整理)。

时间:2006年10月24日地点:闽侯三中副校长办公室……

詹爱芬:我也不知道怎么办,我该做的事情也都做了。

……

陈岚:你先生什么态度?你先生对你的工作又是什么态度?我们也是无可奈何,我坦白说,我不做,他们调我。

……

陈岚:按道理,从另外一个角度讲,我跟你说可能会影响你的工作问题,按道理,你老公会出来保你,而你老公都没讲(福州话),可以老找教育局嘛!

詹爱芬:他怎么来找教育局,他觉得不可思议。他昨天问我一句话,你教育局本来只管你的教育问题,怎么今天来管这件事。我老公是对这件事质疑,而不是对调动工作这件事质疑,就像你讲的一样,我拿政府的工资应该为政府做贡献,我个人认为,我认真教学,这就是我做的贡献。

陈岚:这当然不能说算你的错,比如说,你的职责是教学,校长的职责是管理三中,我的职责,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我的职责是管理学校。

……

陈岚:我今天不跟你讲“株连”不“株连”的问题,调不调,这工作该怎么做,我们也做不了主,我们作为职能部门也接受上面的指示。我今天不与你探讨株不株连的问题,至于这个问题你怎么理解都可以,局长说,如果我不下来,他们就调动我。(福州话)这工作需要这么做。

陈岚:我调令拿在手上,已经在这里了。

……

陈岚:今天局务会议,上午我们几个简单碰头,下午局务会议已经定了,截至明天下午,如果没什么进展,我们调令就开出来,调令这样,通知你24号到教育局报道,25号到大湖中学,这是一个,另一个学校的工作,我也通知你们两个(指闽侯三中校长与副校长),你们两个不能让她(詹爱芬)再上课,我们政府找你们两个,这个一层层是这样子。

……

陈岚:今天调令我是带下来了,拿在手上,还没生效,你今天回去再做工作。

杨校长:今天再回去找你先生,叫他先去做你二老的思想工作吧。

陈岚:如果再做不通,那明天我下来,调令就生效了,调大湖去,我们暂时先写“借用”。

……时间:2006年9月4日地点:闽侯三中会议室……

陈岚:大政策、大道理我们也不讲,因为征地这件事难度比较大。星期六县(里)通知教育局,今天我代表教育局,代表道平局长,道平局长跟林校长也说了,林校长也跟你说了……有些问题跟公公恐怕不好交流,可以跟你先生先交流,有的事情不是我们教育局能做主的。

今天下来我刚才跟林校长讲过,一个你这周课先停掉,课停掉回去做思想工作,至于结果怎么样,难度多大是另一回事,现在情况是这样。

另一个,县里面主要领导态度比较明确,希望你在这一周内工作有所进展。

……

陈岚:当然,这个是严格法律上说,这是没有权力干涉的。我们马保还有一个,女儿在廷坪工作,女婿是在祥谦中学,现在是叫女婿出来做思想工作,这个女婿到岳父岳母那边去说,那恐怕也不好说,这我们都理解,现在只能通过你先生去讲了,努力做这项工作,现在县政府是这样一个态度,如果他有其他态度,我们也做不了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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