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March 15, 2009

假冒媒体公函发撤稿函 蒙牛陷“诈骗门”

持伪造公函假借媒体名义发撤稿函,蒙牛陷入“诈骗门”

13日,半岛都市报、青岛半岛网络有限公司发函,对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伪造其编辑部公章信函要求各大网站撤销负面新闻的行为提出质疑,并要求限期书面回复。

  据了解,半岛都市报社下属子公司青岛半岛网络有限公司接到举报,有人(公司)于2009年3月9日持伪造的“青岛半岛网络有限公司编辑部”公章的信函,以传真形式要求各大网站撤销“喝到蒙牛坏包奶,孙女士要厂商给说法”一文并污蔑半岛网报道内容失实。半岛都市报社经营管理中心法务部依法接受半岛网委托,就该事件进行调查,网站稿件刊登后,“孙女士”已经得到200元的赔偿款,半岛网刊登的“喝到蒙牛坏包奶,孙女士要厂商给说法”稿件真实。公开函要求蒙牛对此事件调查结果给予书面回复,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附:公开函全文

半岛网的声明函

  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半岛都市报社下属子公司青岛半岛网络有限公司接到举报,有人(公司)于2009年3月9日持伪造的“青岛半岛网络有限公司编辑部”公章的信函,以传真形式要求各大网站撤销“喝到蒙牛坏包奶,孙女士要厂商给说法”一文并污蔑半岛网报道内容失实。
  
  半岛都市报社经营管理中心法务部依法接受半岛网委托,就该事件进行调查,网站稿件刊登后,“孙女士”已经得到200元的赔偿款,半岛网刊登的“喝到蒙牛坏包奶,孙女士要厂商给说法”稿件真实。
  
  半岛网于2009年3月9日起多次与贵公司联系要求对此事件的调查结果给予正面答复,但贵公司始终对此事避而不谈,现向贵公司郑重要求:私刻“青岛半岛网络有限公司编辑部”公章的行为是否系贵公司做出或贵公司授权某公关公司或某人做出?请贵公司于2009年3月14日下午18:00前给予书面答复,逾期,半岛都市报社及青岛半岛网络有限公司将采取合理合法的手段维护半岛网合法权利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半岛都市报社
  青岛半岛网络有限公司
  2009年3月13日
  联系人:周毅
  传真:0532-80889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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