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November 13, 2008

“公务员不用交养老金”引起网络哗然一片

“公务员不用交养老金”引起网络哗然一片


图:来自北京劳动保障局官方网站的截屏(详细)  

  近日,在各大论坛博客网站热传着一个题为《公务员不用交纳养老金》的帖子。在北京劳动保障局的官方网站,一个“成为公务员后,以前在企业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可以退还吗?”的一问一答被网友截屏上传至网络,而引发网友热议。

  公务员不用交养老保险金吗?

  11月10日,在国内知名私人博客上出现了《公务员不用交纳养老金》的博客文章。在这文章中,署名为“赵牧”的网友截取了北京劳动保障局回复一个公务员是否可退还此前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问题。

  这是一个没有署名的一问一答。在问答中,一位网友对于自己在成为公务员前所缴纳的个人养老保险金是否可退不大清楚。“参加工作后,我到一家企 业工作,按要求缴纳了16个月的养老保险金,后来随着工作的变动,我成为了公务员,不用再缴纳养老保险了。原单位在我离职时,为我办理了个人帐户转移单的 相关手续。新的单位为国家行政机关,钱不用交了,但以前个人缴纳的部分也不能退还给我。请问事实果真如此吗?我感觉至少把我个人缴纳的部分清退给我,才比 较合理。请问这种情况应如何办呢。”

  在网友提出问题后,一位不知名的北京劳动保障局的工作人员对此进行了回复。“根据您所述情况,符合我局《关于转发〈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 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的通知》(京劳社养发[2002]27号)(2002年3月1日)的有关规定,规定如下:一、职工由企业进入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之月起,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养老制度,其原有的连续工龄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养老制度,起原有的连续工龄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后的 工作年限合并计算,退休时按机关事业单位的办法计发养老金。已建立的个人帐户继续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退休时,其个人帐户储存额每月按1/120计 发,并相应抵减按机关事业单位办法计发的养老金。”

  网友:此类事情看多了,也就“想通”了

  根据网友反映的情况,笔者对多个地区进行验证,发现广州、江苏常熟等地都有类似的情况。自从这个截图被发到私人博客上后,即被网友转发到各大 论坛,引发网友的激烈讨论。一位署名为“失败中年男”的网友表示对这种情况早就知道了,当初看到的时候还愤怒了下,但随着看到此类情况越多也就“想通” 了。而另一位自称知道内情署名为“书架上的史诺比”的网友则在跟帖中说到“我知道有部分省的公务员是要交养老金的。但与其他人员不同的是,有些省的公务员 一直只是个人部分扣款(从90年代开始),单位部分没交,因为公务员的退休费并不是由社保基金支付,而是由财政拨款的——就是说,公务员的退休目前并未纳 入社保核算体系(据说是因为社保局“要价”太高,财政部门认为自己管还不用那么多钱)这也是我想不明白的地方,既然如此,个人为什么要扣款。其实一般国家 的公务员工资和退休金都是由国家预算安排的,这是个常识问题。如果政府要用每一项服务或行政都收费来解决养人的问题,那无疑是一个更糟的方式。”

  国内养老制度急需改革

  根据国务院部署,继2005年至2007年中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连续上调三年之后,2008年至2010年将继续上调三年,且上调 幅度高于前三年。然而,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政府善举,仍然不足以解决长期为社会所诟病的“养老金不公平”质疑。以往的经验表明,在企业退休人员养老 金水平上涨的同时,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也必然会随公务员工资的上涨而有更大幅度的提高——2000年到2005年的6年间,全国机关、事业 单位的退休金年均增长13.07%和11.48%,而同期企业退休职工的退休金年均增长仅有6.92%。企业退休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待遇上的差 距,不是越来越小,反而可能越来越大。

  同样是退休,所有条件都一样,就因为企业与事业的身份差异,退休工资居然会相差三四倍,甚至更多,这显然是十分不公平的。造成这一不公平现象 的本质原因在于我国养老体制实行的“双轨制”:企业职工退休实行社会化养老制度(单位统筹加个人账户),而机关事业单位却强化了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由政府 财政全额拨款)。

0 Comments:

Post a Comment

<< Home